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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职业技能等级社会评价认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8    浏览次数: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关于健全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和河南省关于“人人持证 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部署,我校面向社会开展养老护理员、保育师、育婴员、电工、汽车维修工等五个(职业)工种的评价工作,通过考核可获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体报名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价工种

养老护理员、保育师、育婴员、电工、汽车维修检验工、汽车电器维修工、汽车机械维修工

二、评价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

三、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养老护理员满2年即可)。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养老护理员满4年即可)。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养老护理员满4年即可)。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个人报名

1.考生需要把填写好的《职业技能等级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提前发送至电子邮箱jxjxjyxy@xyvtc.edu.cn

2.报名确认时,需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相关专业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现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带证书号码页复印件一份。1寸白底照片2张,同版电子版照片(要求:近期半身彩照,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B,以身份证号命名)。

3.报名资格审核后,领取缴费通知单到学校财务处缴费,并将缴费票据的复印件或电子照片交继续教育学院余振运老师予以确认。

(二)机构(集体)报名

各培训机构需提前十天联系,进行考试信息登记,同时按规定准备好考生报名的相关资料信息。

五、收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人社厅相关规定,收取相应的评价费用。标准为:初级工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符合政府补贴条件的可通过当地人社部门申领相应补贴)。

六、评价考试时间:每月根据报名情况分批安排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报名确认地点

确认地点: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管办公楼三楼3012室)

八、有关说明和注意事项

1.认定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双休日进行(寒暑假除外)。

2.同一工种、等级认定申请人数不足25人的不组织认定。

3.如遇重大政策变动或认定许可调整,我们将及时调整(取消)认定计划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负责人: 李 伟 联系电话:03766285530、13837659129  

联系人: 余振运 联系电话03766280993、13033762556


2023年2月27日        


附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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